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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员工帮助协会 诚信自律制度

时间:2016年09月09日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: 字体:

为了促进协会人员自觉践行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,协会特制订此制度。一、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;确保协会依法诚信经营,建立诚信办公体制。二、严格服务流程,进行管理和控制,定期建立信息收集和回访制度,善于改进质量诚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不断提高协会的信任度。三、树立协会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,切实做到“用心服务、诚信待人”,严格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。四、不拖欠员工工资,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与生活坏境,并善于维护员工应有的合法权益。五、制定与遵守员工职业道德行为准则,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协会的监督和批评,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为不正之风;六、康洁自律,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利用职务之便,收受第三方回扣或请吃、娱乐活动,不索贿,不受贿。七、坚持公开办事制度,公开办事程序、办事结果,自觉接受监督。八、严禁利用工作之便“索、拿、卡、要”,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招待。九、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,不得私自办理业务。十、协会员工在对外交往中,不得泄露协会和会员资料。十一、协会重要文件、资料未经领导允许,禁止复印、传阅、带出协会。十二、协会员工应互相尊重,平等交往,严禁说和做影响团结的话和事。十三、办公机器接入公安专网或互联网要做到专机专用,严禁两个网络的机器互联、严禁一机两用。十四、私自办理业务从中牟利的,一经发现予以辞退。2017年9月2日沈阳市员工帮助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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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佚名 编辑:admin)